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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格伯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引起那个男人的注意的。
天空中乌云密布,阵雨没法带来凉爽,空气闷热而潮湿。这不是适合呆在户外的好日子,但是晚上八点爱格伯特还是带上雨伞,去村子中心广场的小酒馆喝了点朗姆酒。出了酒馆的门,接下来他会去凭吊一下过世的父亲。十几年来,每年的这一天他都是这么度过的。妻子远在千里之外,女儿的学校也还没到假日,整一天他应该只用得着说上两句话,都是对酒保的——“还是老样子来一杯。”以及,“不用找零了,谢谢。”
可是今天有所不同,他刚撑起伞的时候,一名披着黑色旅行斗篷的瘦高男人叫住了他。
“晚上好。这位……先生。”
爱格伯特不确定地四下张望。酒馆门口绝不止他一个人,五六个男人站在这儿,都在等着一个雨停的空档好快步走回家去。
他指指自己:“你在和我说话吗?”
“没错。可以告诉我去墓地该怎么走吗?”
“哦,我也要去那里,请跟我来。墓地其实就在教堂后边,不走近确实很难注意到。”爱格伯特迟疑了下,把伞又举高了一些,“不介意的话,到伞下面来吧,先生。这雨一时半会儿还停不了。”
男人没说话,沉默地站到了伞下面,仍然戴着斗篷的兜帽,上半张脸全部藏在阴影里。爱格伯特立刻迈开步子带他离开酒馆,门口站着的几个人都在看他们。更加准确地说,他们是在盯着这个陌生人看。由于村子不大的缘故,居民彼此之间都脸熟,来戈德里克山谷观光的游客也谈不上多,更何况是打扮看上去如此古怪的家伙。爱格伯特领着对方往广场的另一头走去,心里则纳闷身旁的人究竟是怎么认出他是唯一的那个同类的。他悄悄低头审视一番:衬衫、西裤、皮鞋,中规中矩的麻瓜装扮。他在大学授课的时总是这样穿,可没哪个学生把他当巫师,自己究竟哪里露出马脚了?
“就是这里了。”爱格伯特推开墓地入口的门,做了个手势示意同行的男人先走,这扇门不够宽敞,他没法撑着伞让两个人同时进去。
旅行者走到通往教堂的小径上,摘下了兜帽。他的面孔被穿过彩绘玻璃的灯光照亮的那一瞬间,爱格伯特不自觉地在神色之中流露出了尴尬和透出微妙自满感的同情。
“我的天哪,这是?”
五官模糊,看起来像被火烧伤过的男人回答说:“进行实验时一点意料之外的作用——在任何一门魔法研究伟大进步的道路上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吗?”
看来他果真知道自己同样是名巫师。爱格伯特也穿过窄门,重新撑起伞,这回男人没有再走进雨伞下面:“我很抱歉。”
“至少结果让我满意。”他满不在乎地说道,“我今天是来拜访一位曾经的老朋友的。在广场上看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的运气不错。你和沙菲克长得很像。”
“原来是父亲的老朋友。不过……我想您大概知道,我父亲他许多年前就不再用那个姓了。”说话间他们已经走到了父亲的墓碑前,爱格伯特蹲下身,把衬衫前襟口袋里的一支鲜花抽出来,放在墓碑上面。他做这件事的时候,那位父亲的朋友脊背挺直地站在雨里居高临下地看着,一言不发,“要是他知道您来了的话,肯定会十分高兴的。”
对历史最悠久的一批纯血统家族有所了解的人,可能或多或少会听过爱格伯特父亲过去一度继承过的那个姓氏,因为它就被记录在“二十八个纯血统巫师家族”中间。沙菲克家族到20世纪30年代时仍然存在,它的衰败和消失并非是由于二战,而是因为爱格伯特的父亲,最后一个姓沙菲克的男性选择了入赘某个上流社会的麻瓜家庭。
爱格伯特从来没有为此埋怨过父亲,他自己娶的也是姓莱斯利的女孩——上苍保佑,要不是因为母亲来自莱斯利家关系比较偏远的一支,让他也跟着沾亲带故,否则那个莱斯利庄园总用鼻孔看人的现任主人绝不会同意自己的姐姐嫁给爱格伯特,一个“普通中产阶级”的大学教授——不,当年他甚至还不是教授,只是一个头脑糊里糊涂的大学生罢了。爱格伯特十八岁从霍格沃茨毕业,在混淆咒的帮助下成功申请到了大学院的化学专业,并与妻子在入学后第一个由男生公馆与女生联谊会公馆共同举办的派对上认识。派对结束的几个月后,已经陷入爱河的莱斯利小姐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
两个姓氏相同的年轻人决定组成家庭。
“是啊,当然了。”男人垂眼看着墓碑上莱斯利夫妇并排的名字,声音轻柔地说,却不是在赞成爱格伯特的后半句话,“他宣布脱离沙菲克家族时,几乎英国所有的巫师刊物都报道了这桩事。大家都以为他只是被爱情暂时冲昏了头脑,所以那个时候谁也没料到到几年后人们会发现他不止结了婚,从此改和妻子同姓,甚至已经有了个三岁大的孩子。”
爱格伯特站起身,板着脸冷冰冰地说:“我尊重父亲的决定。”
“别误会,我非常尊敬你的父亲,我也是混血出身。只不过对我而言,他一直是沙菲克。”披黑色斗篷的男人从活似两道细细裂缝的鼻子里哼了一声,“我入学后最开始的三年间,因为没有一个出名的姓氏而被斯莱特林的大部分同学冷遇的时候,沙菲克级长是唯一一个对我多有关照的高年级学生。他甚至好奇我那些廉价的麻瓜钢笔——现在想起来,可以说那是关于他后来婚姻的首个线索。在霍格沃茨的第五个年头,我也终于和他一样当上级长,然后便听到了他做主角的新闻,可想而知那时我有多惊讶。我猜,你不是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的吧,爱格伯特?”
爱格伯特怎么也想象不出男人在学生时代的样子,反正不该是现在这样狰狞可怖。
而且这个人居然一早知道自己的名字,他有种谈话全被对方主导的感觉。爱格伯特清了清喉咙,但是这并没能为他重新争取多一些话语权。
“不,我以前是拉文克劳的。”他向来看不起纯血论,但仅仅是因为他做学生时校袍上不必别戴银绿相间的徽章,不受那套说法的限制。假如爱格伯特被分到斯莱特林学院,很难说他还能否不在乎这个即 -->>
爱格伯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引起那个男人的注意的。
天空中乌云密布,阵雨没法带来凉爽,空气闷热而潮湿。这不是适合呆在户外的好日子,但是晚上八点爱格伯特还是带上雨伞,去村子中心广场的小酒馆喝了点朗姆酒。出了酒馆的门,接下来他会去凭吊一下过世的父亲。十几年来,每年的这一天他都是这么度过的。妻子远在千里之外,女儿的学校也还没到假日,整一天他应该只用得着说上两句话,都是对酒保的——“还是老样子来一杯。”以及,“不用找零了,谢谢。”
可是今天有所不同,他刚撑起伞的时候,一名披着黑色旅行斗篷的瘦高男人叫住了他。
“晚上好。这位……先生。”
爱格伯特不确定地四下张望。酒馆门口绝不止他一个人,五六个男人站在这儿,都在等着一个雨停的空档好快步走回家去。
他指指自己:“你在和我说话吗?”
“没错。可以告诉我去墓地该怎么走吗?”
“哦,我也要去那里,请跟我来。墓地其实就在教堂后边,不走近确实很难注意到。”爱格伯特迟疑了下,把伞又举高了一些,“不介意的话,到伞下面来吧,先生。这雨一时半会儿还停不了。”
男人没说话,沉默地站到了伞下面,仍然戴着斗篷的兜帽,上半张脸全部藏在阴影里。爱格伯特立刻迈开步子带他离开酒馆,门口站着的几个人都在看他们。更加准确地说,他们是在盯着这个陌生人看。由于村子不大的缘故,居民彼此之间都脸熟,来戈德里克山谷观光的游客也谈不上多,更何况是打扮看上去如此古怪的家伙。爱格伯特领着对方往广场的另一头走去,心里则纳闷身旁的人究竟是怎么认出他是唯一的那个同类的。他悄悄低头审视一番:衬衫、西裤、皮鞋,中规中矩的麻瓜装扮。他在大学授课的时总是这样穿,可没哪个学生把他当巫师,自己究竟哪里露出马脚了?
“就是这里了。”爱格伯特推开墓地入口的门,做了个手势示意同行的男人先走,这扇门不够宽敞,他没法撑着伞让两个人同时进去。
旅行者走到通往教堂的小径上,摘下了兜帽。他的面孔被穿过彩绘玻璃的灯光照亮的那一瞬间,爱格伯特不自觉地在神色之中流露出了尴尬和透出微妙自满感的同情。
“我的天哪,这是?”
五官模糊,看起来像被火烧伤过的男人回答说:“进行实验时一点意料之外的作用——在任何一门魔法研究伟大进步的道路上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吗?”
看来他果真知道自己同样是名巫师。爱格伯特也穿过窄门,重新撑起伞,这回男人没有再走进雨伞下面:“我很抱歉。”
“至少结果让我满意。”他满不在乎地说道,“我今天是来拜访一位曾经的老朋友的。在广场上看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的运气不错。你和沙菲克长得很像。”
“原来是父亲的老朋友。不过……我想您大概知道,我父亲他许多年前就不再用那个姓了。”说话间他们已经走到了父亲的墓碑前,爱格伯特蹲下身,把衬衫前襟口袋里的一支鲜花抽出来,放在墓碑上面。他做这件事的时候,那位父亲的朋友脊背挺直地站在雨里居高临下地看着,一言不发,“要是他知道您来了的话,肯定会十分高兴的。”
对历史最悠久的一批纯血统家族有所了解的人,可能或多或少会听过爱格伯特父亲过去一度继承过的那个姓氏,因为它就被记录在“二十八个纯血统巫师家族”中间。沙菲克家族到20世纪30年代时仍然存在,它的衰败和消失并非是由于二战,而是因为爱格伯特的父亲,最后一个姓沙菲克的男性选择了入赘某个上流社会的麻瓜家庭。
爱格伯特从来没有为此埋怨过父亲,他自己娶的也是姓莱斯利的女孩——上苍保佑,要不是因为母亲来自莱斯利家关系比较偏远的一支,让他也跟着沾亲带故,否则那个莱斯利庄园总用鼻孔看人的现任主人绝不会同意自己的姐姐嫁给爱格伯特,一个“普通中产阶级”的大学教授——不,当年他甚至还不是教授,只是一个头脑糊里糊涂的大学生罢了。爱格伯特十八岁从霍格沃茨毕业,在混淆咒的帮助下成功申请到了大学院的化学专业,并与妻子在入学后第一个由男生公馆与女生联谊会公馆共同举办的派对上认识。派对结束的几个月后,已经陷入爱河的莱斯利小姐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
两个姓氏相同的年轻人决定组成家庭。
“是啊,当然了。”男人垂眼看着墓碑上莱斯利夫妇并排的名字,声音轻柔地说,却不是在赞成爱格伯特的后半句话,“他宣布脱离沙菲克家族时,几乎英国所有的巫师刊物都报道了这桩事。大家都以为他只是被爱情暂时冲昏了头脑,所以那个时候谁也没料到到几年后人们会发现他不止结了婚,从此改和妻子同姓,甚至已经有了个三岁大的孩子。”
爱格伯特站起身,板着脸冷冰冰地说:“我尊重父亲的决定。”
“别误会,我非常尊敬你的父亲,我也是混血出身。只不过对我而言,他一直是沙菲克。”披黑色斗篷的男人从活似两道细细裂缝的鼻子里哼了一声,“我入学后最开始的三年间,因为没有一个出名的姓氏而被斯莱特林的大部分同学冷遇的时候,沙菲克级长是唯一一个对我多有关照的高年级学生。他甚至好奇我那些廉价的麻瓜钢笔——现在想起来,可以说那是关于他后来婚姻的首个线索。在霍格沃茨的第五个年头,我也终于和他一样当上级长,然后便听到了他做主角的新闻,可想而知那时我有多惊讶。我猜,你不是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的吧,爱格伯特?”
爱格伯特怎么也想象不出男人在学生时代的样子,反正不该是现在这样狰狞可怖。
而且这个人居然一早知道自己的名字,他有种谈话全被对方主导的感觉。爱格伯特清了清喉咙,但是这并没能为他重新争取多一些话语权。
“不,我以前是拉文克劳的。”他向来看不起纯血论,但仅仅是因为他做学生时校袍上不必别戴银绿相间的徽章,不受那套说法的限制。假如爱格伯特被分到斯莱特林学院,很难说他还能否不在乎这个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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