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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不一定有道理,至少影响足够大的理论。
“我听说你有一个女儿。”
爱格伯特松了口气,庆幸对方没问他的职业。他不认为任何一个斯莱特林会理解自己的事业,还有什么叫“麻瓜的炼金术”,哪怕对方是个混血:“对,她叫尼什塔尔,已经十六岁了。”
“也是在霍格沃茨吗?”
“被分在格兰芬多学院。”
“我欣赏格兰芬多的勇气。”他听出对方不是在说客套话,可是那口吻中又的确饱含轻蔑,“但是它远不如其他真正关键的品质来得重要。”
“我为女儿感到自豪。”爱格伯特矜持地略微抬高下巴,“格兰芬多有最符合我父亲民族的精神。”
一旦谈及孩子,爱格伯特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再过上几天,女儿就要搭乘霍格沃茨特快回来了。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发现自己以后,她肯定会像个还没到喝黄油啤酒年纪的小姑娘那样兴奋地扑过来和要他拥抱。而他也将一如既往地把女儿举起来,仿佛她轻得像一片羽毛,开始用胡茬去刺她的脸颊。她会痒得哈哈大笑,接着问他,妈妈呢?她总是先问这句。
于是爱格伯特便可以故作消沉地告诉女儿,你妈妈又去见那个讨人厌的舅舅啦。
实际上他和妻子起先想叫女儿劳拉。尼什塔尔五岁的时候找到镇子上修历史语言学的研究生,让对方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名字——尼什塔尔,锋利的刀——他们一开始不同意,可是女儿哭着吵着要改名,后来两人也就随她去了。
“——其实我更喜欢布兰达,布兰达是一柄宝剑的意思!可是大哥哥告诉我说,爸爸的名字是阿拉伯语。既然我的姓是来自妈妈的家庭的,那公平起见,我得取一个和爸爸一样阿拉伯语的名字。”
爱格伯特一直记得相当清楚女儿一本正经说这句话的模样,小孩子执拗又烂漫的想法是多么可爱啊。他对女儿会中意布兰达这个名字丝毫不感到意外——在她小时候,所有睡前故事里尼什塔尔尤其着迷描写骑士冒险的书,她老是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骑马执剑,行侠仗义,甚至常常为谁能在游戏里扮演有宝剑的戈德里克·格兰芬多,和同样是山谷里巫师家庭小孩的詹姆吵架。詹姆呛尼什塔尔说格兰芬多才不可能是个女生,她马上反唇相讥:难道你是说如果格兰芬多是女孩子的话,她就不会成为霍格沃茨的创始人之一了吗?小男孩吵不过尼什塔尔,只好约定两个人轮流扮这位巫师骑士。
父亲传给爱格伯特的匕首是他唯一从沙菲克家族带走的东西,被爱格伯特放在客厅的壁炉上方,据说那是几百年前被用于部落祭祀仪式的。
沙菲克并非扎根地中海区域的巫师家族,他们身上都有贝都因人的血统——虽然在最近的一个世纪以来因不断和英国人通婚而被稀释,依旧有一些闪米特人种的特征在爱格伯特的女儿身上顽固地残留下来。她继承了妻子枣红色的浓密卷发,却像爱格伯特一样有光泽的蜜色皮肤和杏仁形状黝黑的眼睛。
沙菲克曾经是每一任贝都因部落祭司的名字。“贝都因”在阿拉伯语意指“居住在沙漠的人”,这个民族以氏族部落为基本单位在沙漠旷野过游牧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是所有贝都因人的毕生追求,他们不服从任何政权,不承认任何制度,没有纪律秩序的概念,认为受部落惯例的节制只要公意认可的事情就是合法的,而豪侠行为是这个游牧部落衡量每个人道德的最高标准。尼什塔尔一向觉得先祖的生活方式与骑士精神有共通之处,于是对这名小女孩而言,那把匕首就成了沙菲克的宝剑。有一回爱格伯特抓到她和詹姆竟敢举着匕首和菜刀在家里打闹。他气急败坏,头一回,也是唯一一回狠狠打了女儿的屁股,然后虎着脸给两个小孩一人削了一把木剑,让他们拿去爱怎么玩怎么玩。
“不管怎么说,沙菲克已经不复存在。无论三十年前人们怎样把我父母的婚姻当成脍炙人口的丑事,我想如今已经很少有人记得它了,何况叫什么名字对我和父亲来说并不重要。”
第一次,男人白蜡般怪里怪气扭曲着的脸上浮现出微笑,不过爱格伯特看他的眼睛,知道他其实没在笑:“是的,名字不重要。龙即使不被称为龙,仍然难以驯服。”
往后我绝不可能忘记这个人,爱格伯特心想。父亲的朋友真是奇怪——他一方面看起来像个安静的人,却在另一方面显得异乎寻常的狂热。这幅遭到毁坏的面容明明如此骇人,然而眉眼之间又具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令人觉得他是个绝不应该忽视的存在。
这时候雨停了。两个人都没再说话,只盯着面前的墓碑看,突然男人转过身走开了,爱格伯特赶紧叫住他:“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先生!”
“汤姆·里德尔。”斯莱特林没回头。
便不一定有道理,至少影响足够大的理论。
“我听说你有一个女儿。”
爱格伯特松了口气,庆幸对方没问他的职业。他不认为任何一个斯莱特林会理解自己的事业,还有什么叫“麻瓜的炼金术”,哪怕对方是个混血:“对,她叫尼什塔尔,已经十六岁了。”
“也是在霍格沃茨吗?”
“被分在格兰芬多学院。”
“我欣赏格兰芬多的勇气。”他听出对方不是在说客套话,可是那口吻中又的确饱含轻蔑,“但是它远不如其他真正关键的品质来得重要。”
“我为女儿感到自豪。”爱格伯特矜持地略微抬高下巴,“格兰芬多有最符合我父亲民族的精神。”
一旦谈及孩子,爱格伯特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再过上几天,女儿就要搭乘霍格沃茨特快回来了。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发现自己以后,她肯定会像个还没到喝黄油啤酒年纪的小姑娘那样兴奋地扑过来和要他拥抱。而他也将一如既往地把女儿举起来,仿佛她轻得像一片羽毛,开始用胡茬去刺她的脸颊。她会痒得哈哈大笑,接着问他,妈妈呢?她总是先问这句。
于是爱格伯特便可以故作消沉地告诉女儿,你妈妈又去见那个讨人厌的舅舅啦。
实际上他和妻子起先想叫女儿劳拉。尼什塔尔五岁的时候找到镇子上修历史语言学的研究生,让对方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名字——尼什塔尔,锋利的刀——他们一开始不同意,可是女儿哭着吵着要改名,后来两人也就随她去了。
“——其实我更喜欢布兰达,布兰达是一柄宝剑的意思!可是大哥哥告诉我说,爸爸的名字是阿拉伯语。既然我的姓是来自妈妈的家庭的,那公平起见,我得取一个和爸爸一样阿拉伯语的名字。”
爱格伯特一直记得相当清楚女儿一本正经说这句话的模样,小孩子执拗又烂漫的想法是多么可爱啊。他对女儿会中意布兰达这个名字丝毫不感到意外——在她小时候,所有睡前故事里尼什塔尔尤其着迷描写骑士冒险的书,她老是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骑马执剑,行侠仗义,甚至常常为谁能在游戏里扮演有宝剑的戈德里克·格兰芬多,和同样是山谷里巫师家庭小孩的詹姆吵架。詹姆呛尼什塔尔说格兰芬多才不可能是个女生,她马上反唇相讥:难道你是说如果格兰芬多是女孩子的话,她就不会成为霍格沃茨的创始人之一了吗?小男孩吵不过尼什塔尔,只好约定两个人轮流扮这位巫师骑士。
父亲传给爱格伯特的匕首是他唯一从沙菲克家族带走的东西,被爱格伯特放在客厅的壁炉上方,据说那是几百年前被用于部落祭祀仪式的。
沙菲克并非扎根地中海区域的巫师家族,他们身上都有贝都因人的血统——虽然在最近的一个世纪以来因不断和英国人通婚而被稀释,依旧有一些闪米特人种的特征在爱格伯特的女儿身上顽固地残留下来。她继承了妻子枣红色的浓密卷发,却像爱格伯特一样有光泽的蜜色皮肤和杏仁形状黝黑的眼睛。
沙菲克曾经是每一任贝都因部落祭司的名字。“贝都因”在阿拉伯语意指“居住在沙漠的人”,这个民族以氏族部落为基本单位在沙漠旷野过游牧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是所有贝都因人的毕生追求,他们不服从任何政权,不承认任何制度,没有纪律秩序的概念,认为受部落惯例的节制只要公意认可的事情就是合法的,而豪侠行为是这个游牧部落衡量每个人道德的最高标准。尼什塔尔一向觉得先祖的生活方式与骑士精神有共通之处,于是对这名小女孩而言,那把匕首就成了沙菲克的宝剑。有一回爱格伯特抓到她和詹姆竟敢举着匕首和菜刀在家里打闹。他气急败坏,头一回,也是唯一一回狠狠打了女儿的屁股,然后虎着脸给两个小孩一人削了一把木剑,让他们拿去爱怎么玩怎么玩。
“不管怎么说,沙菲克已经不复存在。无论三十年前人们怎样把我父母的婚姻当成脍炙人口的丑事,我想如今已经很少有人记得它了,何况叫什么名字对我和父亲来说并不重要。”
第一次,男人白蜡般怪里怪气扭曲着的脸上浮现出微笑,不过爱格伯特看他的眼睛,知道他其实没在笑:“是的,名字不重要。龙即使不被称为龙,仍然难以驯服。”
往后我绝不可能忘记这个人,爱格伯特心想。父亲的朋友真是奇怪——他一方面看起来像个安静的人,却在另一方面显得异乎寻常的狂热。这幅遭到毁坏的面容明明如此骇人,然而眉眼之间又具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令人觉得他是个绝不应该忽视的存在。
这时候雨停了。两个人都没再说话,只盯着面前的墓碑看,突然男人转过身走开了,爱格伯特赶紧叫住他:“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先生!”
“汤姆·里德尔。”斯莱特林没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