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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找和自己类似的人,三观吻合、爱好相同、财力接近等等;近距离,也就是所谓的朝夕相处日久生情;吊桥效应,也就是共患难,一对人类在不断晃动的危险吊桥上相比在稳定的吊桥上更容易产生感情,由于生理压力的加剧,潜在的伴侣更具吸引力。最后,当然还有——长得好看。”

    万老师果然聪明,他理解事物的速度是很快的。他也很快进入了我们话题之中,他说到:“看来,人们在浏览动漫的时候,通常会慢慢了解角色的性格、特长、爱好、以及三观,而这个过程恰好是人类喜欢另一个人类的几种原因。所以简单的总结一下你的心理变化,首先粉丝会觉得动漫角色或声音不错,然后追一下这番,发现剧情不错,大脑会随着情节桥段不断运转,甚至会带入到异世界帮助主角做出更好的选择。”

    他为自己的言论颇为得意,他给我低声说到:“估计多听点小胡的理论,我回家,跟女儿谈话,没那么尬了。”

    “你原来反对她看动漫吗?”我问到,这是中国中年家长比较头疼的事,孩子沉迷于动画,而家长找不到原因。人们面对自己不懂或者失控的事情,要不是拒绝,要不是愤怒。

    “我倒没那么武断,但内心的蔑视与不甘是有的。但今天看来,没那必要了。”万老师说到:“其实和阅读名著、电视剧被角色或明星所俘获的感觉差不多,因为角色都是由人类的好奇心创造出来的幻想。”

    了解了过程,人类为什么会更容易喜欢上动漫人物也就有了答案,因为你更了解他们,或者说,了解动漫角色这个过程,比在现实中找一个有共鸣的妹子简单多了。当一个漫画角色和一个现实妹子摆放在一起,你觉得谁看起来更有吸引力?

    很多人的答案是第一个,因为你了解这个角色,随着剧情的深入你会记住她的一颦一笑。发生在她身边的故事令你印象深刻,并且有一定的共鸣。而另一位现实中的姑娘你很陌生,陌生到连合照都要鼓起勇气。所以动漫角色是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专为你准备的,你知道他们的一切,他们也在竭尽所能吸引你;但人不同,你永远猜不透他们在想些什么,展开的难度也就更大。

    当然,这得掌握平衡,凡是过度沉迷于一个事情,都有物极必反的危险,我说到:“个人觉得,很多人迷恋虚拟世界,也是出于一种不平衡的幻想,我猜你或许幻想过和老婆们约会,但绝对没有幻想过她会拒绝你这个阿宅。而在现实中搭讪,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被拒绝之后该怎么收场。这种差异性,使得沉迷的难易程度是不同的。”

    小胡的说话,就更接近他们这一代人所经历的动漫世界了。“那为什么有些人会厚颜无耻的单方面宣布这些角色是他们的夫妻呢?在网络中不少网友认为这是一种病态的表现,包括现实中缺少朋友、没有社交、头脑不正常等等。但在心理学家看来这显然是夸大的,绝大多数粉丝并不会真的认为自己会与动漫角色结婚,这只是粉丝表达自己身份的一种方式。而金融投资,也就是氪金买周边,同样也是一种表达方式。只要没有过激的表现,这都是正常的行为。”

    这基本上算是有一个结论了,倒是万老师的好奇心没变。“小胡,那位葡萄君后来怎么样了?”

    “前不久,葡萄君已经安然去世。东武动物园为它设置了一个献花处,粉丝们为它送上了很多鲜花。作为一只企鹅,它活了21岁,已经非常长寿了。而且去世之前它还找到了真爱,去世之后真爱看板也会一直陪着它,还有万千网友的祝福——比起很多宅男,其实它要幸福的多了啊。”

    当小胡说起这虚幻的幸福时,我就理解,他所说的爱上纸片人的意思了。自己的爱情,其实是自己虚构出来的,投射到那个姑娘上的。最聪明的人,只有他自己真正想明白了,他才会真正放开。

    这种明白,不知道是悲哀还是幸运。比如,那企鹅,如果意识到那纸片只不过是自欺欺人,它还会幸福吗?

    我起了起身,伸了个懒腰,坐久了,需要活动一下。当人的心肺功能得到解放时,总有豪情油然而生。我大声说到:“假如我有超能力,就把纸片变成人。”

    小胡笑到:“庄老师果然二次元了。菜菜虽然可爱,可她毕竟是二次元啊。”

    这个经典的桥断,万老师估计是不太懂的。但,任何话题,他都要有参与感,这个人明显不服,以攻为守,抢占话题高地。他高声问到:“有超能力,就一定是好事吗?”

    我与小胡知道,他要转移话题了。且听他怎么说,我们暂时装扮好学生。

    他语调变得平缓,作出睿智高手的样子说到:“据我所知,有几种超能力,是病态后的表现,让人痛苦不堪。”

    有知识点,有意思,我们这下真当好学生了,仔细听他说明。

    “在漫画世界,没钱的普通人想要成为超级英雄,官方似乎只给了一条路:变异。像是彼得帕克中了蜘蛛毒,美队注射了血清。但你可能想象不到的是,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有出现,一些冷门的奇葩疾病在带给患者痛苦的同时,往往也会附赠一些意想不到的能力。”

    他这明显是接续上一个话题的尾巴,我们都知道,他要说的主要内容,不是这个,他肯定要转折的。

    果然,他话锋一转。“有一种疾病也叫做超忆症。顾名思义,患者拥有恐怖记忆力,对于每天的见闻、阅读过的书籍、当日的穿着打扮、路过车辆的型号颜色等等细节,在多年后依然记忆的十分清晰。美国一个叫皮瑞斯的人能够记得从八零年以来的所有往事。而澳大利亚女作家夏洛克,甚至在读过一遍哈利波特后,就能做到全文背诵,简直就是人肉备忘录。”

    “虽然这的确称得上是一种天赋,但其实超忆症并不能为生活带来多大便利,因为这并不代表患者可以完美记忆所有事。事实上差别在于你告知患者今天午餐的内容,而他之后很有可能会忘记你说过什么,但却对你衣服的颜色、鞋带的系法记忆的尤为清晰。”

    听到这里,我在想,当年我读高中时,就幻想过自己有这种能力。如果有这种能力,读文科的人,不当学霸,不入清华,简直是浪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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