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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被身体冲动和想象迷住了。今后如果你们结了婚,保不齐这美丽的姑娘会变成悍妇怨妇,或者尖刻的卖豆腐的杨二嫂。她们或者还给你伤口上撒盐:“都怪年轻时,我找你,瞎了眼!”

    排序第二位的是帅哥,但帅哥如果穷,是并不很亲睐美女的,因为,帅哥唯一的资源是帅,他要将资源的效益最大化,最佳选择是找富家女。如同司马相如与卓文君,这件事证明了司马相如的慧眼。

    排序第三位是军人,因为按当时的制度,军人如同立有军功,是可以赐爵的,也就是说,军人具备成为贵族的潜质。但这个选择风险较大,因为军人突然死亡的潜质也很明显。所以,在诗经中,军人爱情的故事,其基调主要是:悲伤。

    那些想像金童玉女的人,可能都有一个外貌的误解,以为是帅哥与美女的组合。其实字面意义已经很明显了,没有金和玉,什么男女,都不可爱。

    还有一种田园牧歌的范式,就是陶渊明式。以为可以复制他的所谓快乐,装显自己的高雅。

    还是歇歇吧,陶渊明隐居不是因为他隐居生活有多么快乐,而是他不愿意承担更痛苦的事:当官。两害相权取其轻,他还是种田,稍微好受些。

    但你以为你当农民种田,就可以学陶渊明了吗?你也想得太简单了。就是他这种不太幸福的状态,也是普通人模拟不了的。

    他是典型的豪三代,他祖父是开国元勋。他也算是大名人,至少来拜望他送礼物的人,都是有地位和钱财的人物。更重要的是,他是个地主。

    他有二百多亩官田,也就是政府划拨给他的口粮田,这本身就比普通老百姓当时的面积多十倍。他为了自己喝酒的爱好,居然可以把其中的大部分用来种高粱,这样便于酿酒,只用几十亩地,就可以满足他家口用的口粮了。就这收入、这规划,不是普通人能够规划得起的。

    即使这样,他也因酒瘾发作,经常出去讨酒喝,这有什么气节?偶尔也讨过饭,这有什么尊严?这种生活有多少幸福可言?亏得后来的文人,总是在美化他的生活。他的珍贵,是他文学艺术和思想境界的珍贵,而他的生活,过得是比较糟糕的。

    辞职去种田,甘心当农民,要不是脑子坏了,要不是发誓成为农业科学家或者技术员。

    古人没有我们想象中过得那样好,这打破了那些动不动就吹捧先人的盾牌。但是,另一方面,外国人也没我们想象的那样神。

    当改开二三十年过去了,到过外国的人越来越多,才发现,世界上根本没有乐土。首先,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叫做外国。

    我们发泄不满时,总爱说,外国怎么样怎么样,要知道,缅甸也是外国。其实,我们只是在发泄不满,与另外的国家,没什么关系。

    从小学起,我就听过许多的传说,关键是传说的口述者,还是所谓的有知识的老师或者城里人。“欧洲人最讲绅士风度了,中国男人太粗俗。”“人家美国人,解放孩子天性,所以有许多天才”。“民主是个好东西,中国人不配有民主。”

    仿佛,真理根本就不远,就在外国那个乐土。

    这种说法,辅之以可乐、巧克力而来,仿佛中国人造的商品,包装上没几个英语字母,都显得太土一样,对每个人都有巨大的杀伤力。

    在大学时代,甚至在部队当兵时,许多人喜欢看好莱坞大片,谈论nba明星,仿佛你要是不知识乔丹或者伍兹什么的,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这对我们这些接触流行文化比较慢的农村孩子来说,简直就是阶级的硬伤,基本注定自己在文化中的弱势地位,只配当一个话题的追随者或者听众,根本没有交换话题的资格。

    我读过一些诗书,我熟悉古代成语,我能够大段背诵《归去来兮辞》,但有什么用?人家根本没把这当回事。这加重了我们的自卑,因为贫穷,追不上洋玩意的价格,连话题也追不上。

    在北京,我遇到许多人,能够精确分辨咖啡产地和味道的区别,并且配以考究的西服,简直优雅得拒绝群众。我知道他并不富裕,但也知道,他这种技能能够征服少女。我曾经很不服气,老想在少女面前揭穿这种人的底细。后来,我想我还是别自讨没趣了,那些少女们,也是那样的人。

    我有钱了,毕竟是中国最富裕的少数人之一,但我没有正宗英语的伦敦腔,没有取法国人奇怪的名字,也没有国外大学的师承,所以,还是不要跟那些说英语单词的买办们打交道,始终占不了上风的,除非你是一个美国人。

    尽管,我是一个不中断学习的人,还有一些算命的独门秘技,我所了解的历史故事很多,西方的著作也读了不少。按说,自己储备的知识量,并不比他们少。但总是吸引不了听众,因为听众只喜欢外国的东西,我没有这种气质。

    可是,我并不反对外国的东西啊。我所犯的错误,在他们看来,是不崇拜外国。我喜欢红酒,这是法国的东西,并且我成了经营它的老手。我喜欢托尔斯泰、米兰昆德拉、克尔凯廓尔,我熟读凯恩斯、弗洛伊德、亚当斯密,但这些并没有什么用。人家只是喜欢一个白皮肤蓝眼睛的人。

    所有的努力都注定无用,黄皮肤的我,不愿意当一个二等的人,所以,我不加入他们的圈子,我勉强算得有点人种自尊。

    我不相信,五千年的文明,留给我们的只有垃圾;我不相信,祖先给我们的肤色,是让我们自轻自贱的;我不相信,我们努力向上的结果,只是成为地球上低一等的公民。

    也许,那些打台球的中年人,那些喝咖啡的年轻人,内心中,也不一定真服气吧。

    事情有了变化,今天,我看到一种新的风气,那就是,平视外国人。不要再盲目崇拜某个地方某些人了,在北京教英语的胡同串子,也许只是西方某个混不下去的的人。也许,你送孩子到双语幼儿园,学到的是印度咖喱味的英语。也许,你爱上的那个白皮肤,只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花心罗卜。

    这里有个奇怪的双重逻辑,姑且叫做认识上的两个凡是。凡是稀有的,都是好东西。凡是外国的,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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