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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立刻拿起被子把自己和男人裹起来,在她的动作间,妮姐看到了那个男人挺直的硕大,她觉得自己的呼吸有点粗重,也有点潮热。《+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xiangcunxiaoshuo.》

    “啊!”一声尖叫,妮姐立刻躲到一边,靠着墙,心头小鹿乱跳,脸红到耳根。

    妈妈和男人在里面很快就穿好衣服,然后脸红红的走出来。

    妮姐看到妈妈也红着脸,懂事的她立刻说:"对不起妈妈,我不知道……我本来想早点回来给你做鱼的……我……"

    妈妈把妮姐拽到桌子边上,坐下,说:"不怪你,怪妈妈,妈妈应该早就告诉你的。"

    然后妈妈把郑明起介绍给了妮姐,说她很爱这个男人,打算等妮姐去上大学就嫁给他。

    妮姐很为妈妈高兴,但怎么都不敢看郑叔叔的眼神,就盯着地面,向他点点头,算是打了声招呼。

    既然撞破了妈妈他们之间的事情,郑明起便时不时的来她家,偶尔晚上就留宿在这里。妈妈也在一个晚上跟妮姐有一次长谈,她说到自己独守空房十几年的痛苦,说到一个女人的幸福,说了很多。妮姐也很理解妈妈,也支持妈妈,于是经常主动要求郑叔叔留宿。

    但是,每个郑明起留宿的夜晚,都让妮姐难以入睡,他在妈妈身后耸动身体的镜头总是出现在她无眠的夜里。也经常听到隔壁房间偶尔发出的,压抑着的呻吟。

    于是她学会了自慰,每个郑明起来的晚上都会把耳朵贴到墙上,一边听着妈妈和郑叔叔的声音,一边自慰,幻想着在隔壁床上翻滚呻吟的是自己,而不是她的妈妈。

    阳光帅气的郑明起此时,不紧走进了妈妈的生活,也走进了妮姐的心。

    很快就到高考的日子了,全家上下都为妮姐的考试而紧张,接触一段时间的郑明起也一样,许诺要是丽丽考上名牌大学,就要什么给什么。甚至为了不影响妮姐复习,他们两个一个月的时间里,晚上都没有睡在一起。

    妮姐不负众望,考上了自己的第一志愿,人民大学。至今她都难以忘记全家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候的幸福,妈妈把妮姐抱在怀里,亲个不停。郑明起带着快乐的母女跑到西单大包小包买了一堆东西。

    第二天,妈妈就和郑明起领证了,没有什么热闹的仪式,她们搬进了郑明起的家。

    应该改口叫爸爸,但是依然叫着郑叔叔,他也不在意,像妈妈一样宠溺着妮姐。

    幸福的日子总是很短,妮姐的妈妈在她刚迈进大学校门的那天,晕倒在校园里,然后确诊为白血病。

    刚刚开始走向快乐的天堂,又坠入了无尽的深渊。妮姐咒骂上帝,为什么不让她家有一天好日子!但是该来的总归要来。

    妈妈说,这都是命,年轻的时候文革大跃进,整天在车间里没日没夜的建设,爸爸妈妈那时都落下了病根,爸爸走的早,妈妈能多陪丽丽十几年,已经知足了。

    然后就离开了……

    郑叔叔瞬间好像老了十几岁,三十多岁,本来充满了阳光,此时鬓角却渐染白霜。

    我们俩每天以泪洗面,我知道,郑叔叔对妈妈的爱至死不渝。

    此后,郑明起每天没日没夜的工作,麻痹自己对妈妈的思念,事业日渐壮大,但是每当看到丽丽的时候,都会黯然神伤。甚至在清冷的夜里,会把妮姐抱在怀里,痛哭失声。

    三年的时间,仍然无法抹平妈妈在这个男人心中的伤感,他是一个绝世好男人,我知道我已经像妈妈那样不可救药的爱上了郑叔叔,我的继父。

    于是我回家的次数多了,甚至每天都不顾辛苦的从学校倒几次公交车回家陪他。

    终于,在我大四的时候,跟他吐露了心声。

    我22岁了,我要嫁给你,郑明起!

    他先是呆了,然后便反复扇这自己的脸,很快脸就肿了起来。我抱住他,跟他说我从16岁就开始爱上他了,我要代替我的妈妈,让他幸福。

    开始郑明起躲避妮姐,但是妮姐坚持不懈,终于在一个夜晚,和郑明起发生了性关系。不知道这是否是不伦的关系持续了半年的时间,几乎每天晚上妮姐都会去找郑明起索要。

    妮姐笑着说自己没准天生就是一个,李伟杰苦笑无言。

    但是几个月后,郑明起郑重其事的对妮姐说,他们这样不对。

    他已经老了,而妮姐还年轻,未来有无限可能性在等着她。

    妮姐当然不愿意,只想要他,但是这个男人决定的事情,让妮姐难以违抗,也无法违抗。

    第二天,妮姐接到律师的电话,郑明起把自己名下所有财产全都送给了妮姐,然后自己一个人从这个城市消失得无影无踪。

    妮姐讲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李伟杰把她抱进怀里,安慰的轻抚着妮姐的肩膀。

    哭了一会,妮姐又接着讲述后来的事情……

    郑明起留给妮姐上千万的资产之后就消失了,一个电话一封信都没有。

    妮姐独自一个人孤零零的住在一个大房子里,回忆着妈妈和郑明起在一起时候的欢乐,每晚都难以入睡。

    于是她开始学会了抽烟喝酒,也学会了泡吧!喧闹的音乐会让自己暂时忘记一切。

    不知道是哪个夜晚,酒醉的自己稀里糊涂的上了一个男人的床,之后觉得这样很刺激,就开始了寻欢作乐的生活。

    甚至经常同时和两三个男人在一起。

    就在这个时候,在一个叫红唇的酒吧,她再次遇到了刘松。

    刘松这时候已经出狱了,和在监狱里交的哥们郝大伟合伙开了这个酒吧。妮姐经常去那里买醉和掉凯子,却是第一次再遇到故交。

    那晚,妮姐和刘松都喝多了,被郝大伟带回到自己的房子。

    刘松醉醺醺的说,那年自己进去,是因为想给妮姐弄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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