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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这里……是我的
两个人手牵手穿梭在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
小时候,容胭看电视剧《别了,温哥华》,就对电视上那么美如画的城市情有独钟。
漫步在鹿湖公园,一进入十月便是最佳的欣赏时间,满园的红叶犹如火烧云般壮观,这里的枫叶颜色有时稍有变化,不是醉人的深红,而是颜色较浅,且带点粉红,更为娇嫩迷人,,远远看去,整个公园就像一片红色的海洋。
园中心还有一片宁静的湖水,站在湖边就可以远眺金融区毗邻的高楼大厦。
陆司南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辆双人单车,两个人一前一后骑行在公园的海傍小径,枫叶已经红头,随着风的轻抚纷纷落下,9公里的长度,偶尔遇到同行之人,热情的互相打着招呼。
第二天,两人乘飞机由温哥华飞到了蒙特利尔,坐在圣劳伦斯河旁的长椅上,远观着不远处的枫叶林,碧蓝的河水中倒影出一片火红。
出游的第三天,陆司南因为一个重要的会议没有陪同容胭,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导游,带着容胭在魁北克古城区赏枫叶、吃大餐、游古城,一天下来倒也是充实。
晚上回到别墅,陆司南正在厨房里面忙碌着,壁炉里的篝火温暖着整个房间,香气从厨房传来。
容胭放下身后的背包,将自己摔在沙发上,偏着头看着陆司南忙碌的身影,忽然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她进门之前陆司南已经准备好了一切,锅里的罗素汤还在翻滚着,陆司南走到沙发旁,摸了摸她的后脑勺,语气柔和的问:“累了?”
容胭点点头,鼻音发出一声:“嗯。”
走了一天,着实有些乏了,现在躺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想动。
大手在她身后用力一托,容胭没还有反应过来之际,人已经被他抱着上楼了。
走进房间,轻轻的将怀里的容胭放下,陆司南伸手将她耳旁的碎发敛到耳后,“你先泡会儿澡,吃饭我叫你。”然后转身走出了房间。
确实也是乏了,当温暖的水抚过她的身体时,意识开始不由得模糊起来,不知不觉躺在浴缸中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又是在陆司南的怀里,而这一次她未着一丝布料。
容胭惊呼一声,双手环胸警惕的看着抱着自己的陆司南。
轻笑一声,陆司南无奈的说道:“你的身体我早就了如指掌了。”说完朝容胭眨了下眼睛。
被陆司南别有深意的眼神惊到,容胭瞪着圆乎乎的双眼,质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找一只饿了的小猪吃饭啊。”陆司南捏了捏容胭的脸颊,宠溺的语气。
“你才是小猪呢!”
嘴唇撅得老高,容胭一脸不爽的看着他。
“好了,小猪猪,吃饭。”
说完,陆司南伸手拿过她的衣服,敛了敛她肩头的长发,熟练的将长裙从头顶套在她身上,然后双手环着容胭的细腰,一把抱起来。
被迫站立,容胭站在床上的高度刚好够她低头一副居高临下的模样看着他。
“陆总这么缺钱啊,开始贴身服务换取钱财啊?”
陆司南嘴角一抽,看着容胭的眼神带上了探究,薄唇轻启,“我倒是想,但是怕你付不起。”
容胭:......
换好衣服下了楼,桌子上已经摆好了一道道丰盛的法式大餐。
烛光中,两个人的眉眼都多情起来。
因为刚睡醒的原因,今晚的容胭格外的动人,弯弯的眉毛,杏仁大眼,精巧的鼻梁,红扑扑的脸颊,红唇闪着诱人的光泽。
陆司南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隔着烛光赞美道:“喜欢吗?”
第一次被人如此用心的筹备一顿晚饭,容胭止不住的内心澎湃,羞涩的微微垂头
“喜欢,谢谢。”
不得不说,陆司南不仅人帅多金,而且还有一身的好厨艺,尽管容胭吃过的西餐不多,但是她的味蕾还是在告诉她,眼前的牛排一定是大厨级别的才能够做的出来。
看到她嘴角满意的弧度,陆司南心里一阵欣喜。
俗话都说要想拴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拴住一个男人的胃,其实反过来是一样的,对于女人同样适用。
烛光交错中,容胭的眼神都迷茫起来,看着他的眼神占满了女人看向自己意中男人的情爱。
红酒入肚,醉的何止是神智,身体所有的感官都被放大,陆司南体内抑制不住的想要将容胭拥进怀里,脑海里这么想着,身子很诚实的做出了反应。
容胭一惊,身体瑟缩了一下,身子被陆司南火热的身躯包裹着。
他的体温就像壁炉中的炉火,灼烧了她的皮肤。
电流的苏麻感顺着毛孔一点点的钻进了她的血脉之中,气息紊乱,容胭深吸一口气,控制不住的和气轻呼一声:“小南哥哥~”
原本就按捺不住的热情,被她轻柔的一嗓子立马勾了出来,仿佛要突破灵魂一般的在体内叫嚣着。
“我忍不了了。”他的呼吸那样炙热,尽数喷洒在她的耳后,像是一只只的蚂蚁一般,顺着她的脖颈,一寸寸的透进皮肤里。
此刻的容胭仿佛一汪清水,整个人不由自己的控制,靠在他身上,意志溃散的只剩下他难耐的低喘声。
看着她的眼睛,陆司南头微微点了点头。
收到她的同意,陆司南像是收到了极大的鼓励一般,一把将她的身子翻过来,薄唇带着灼人的温度覆了上去,一寸寸的摩挲着她的娇唇,像是干枯已久的人一般,一丝丝的将她唇齿间的呼吸尽数吞咽下去。
他们不是第一次这样的亲密接触,对彼此的身体都了如指掌。
仅仅十几秒,容胭便缴械投降,身子柔的攀附在他身上,双手紧紧的环着陆他的脖子,才防止自己与地面的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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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这里……是我的
两个人手牵手穿梭在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
小时候,容胭看电视剧《别了,温哥华》,就对电视上那么美如画的城市情有独钟。
漫步在鹿湖公园,一进入十月便是最佳的欣赏时间,满园的红叶犹如火烧云般壮观,这里的枫叶颜色有时稍有变化,不是醉人的深红,而是颜色较浅,且带点粉红,更为娇嫩迷人,,远远看去,整个公园就像一片红色的海洋。
园中心还有一片宁静的湖水,站在湖边就可以远眺金融区毗邻的高楼大厦。
陆司南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辆双人单车,两个人一前一后骑行在公园的海傍小径,枫叶已经红头,随着风的轻抚纷纷落下,9公里的长度,偶尔遇到同行之人,热情的互相打着招呼。
第二天,两人乘飞机由温哥华飞到了蒙特利尔,坐在圣劳伦斯河旁的长椅上,远观着不远处的枫叶林,碧蓝的河水中倒影出一片火红。
出游的第三天,陆司南因为一个重要的会议没有陪同容胭,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导游,带着容胭在魁北克古城区赏枫叶、吃大餐、游古城,一天下来倒也是充实。
晚上回到别墅,陆司南正在厨房里面忙碌着,壁炉里的篝火温暖着整个房间,香气从厨房传来。
容胭放下身后的背包,将自己摔在沙发上,偏着头看着陆司南忙碌的身影,忽然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她进门之前陆司南已经准备好了一切,锅里的罗素汤还在翻滚着,陆司南走到沙发旁,摸了摸她的后脑勺,语气柔和的问:“累了?”
容胭点点头,鼻音发出一声:“嗯。”
走了一天,着实有些乏了,现在躺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想动。
大手在她身后用力一托,容胭没还有反应过来之际,人已经被他抱着上楼了。
走进房间,轻轻的将怀里的容胭放下,陆司南伸手将她耳旁的碎发敛到耳后,“你先泡会儿澡,吃饭我叫你。”然后转身走出了房间。
确实也是乏了,当温暖的水抚过她的身体时,意识开始不由得模糊起来,不知不觉躺在浴缸中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又是在陆司南的怀里,而这一次她未着一丝布料。
容胭惊呼一声,双手环胸警惕的看着抱着自己的陆司南。
轻笑一声,陆司南无奈的说道:“你的身体我早就了如指掌了。”说完朝容胭眨了下眼睛。
被陆司南别有深意的眼神惊到,容胭瞪着圆乎乎的双眼,质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找一只饿了的小猪吃饭啊。”陆司南捏了捏容胭的脸颊,宠溺的语气。
“你才是小猪呢!”
嘴唇撅得老高,容胭一脸不爽的看着他。
“好了,小猪猪,吃饭。”
说完,陆司南伸手拿过她的衣服,敛了敛她肩头的长发,熟练的将长裙从头顶套在她身上,然后双手环着容胭的细腰,一把抱起来。
被迫站立,容胭站在床上的高度刚好够她低头一副居高临下的模样看着他。
“陆总这么缺钱啊,开始贴身服务换取钱财啊?”
陆司南嘴角一抽,看着容胭的眼神带上了探究,薄唇轻启,“我倒是想,但是怕你付不起。”
容胭:......
换好衣服下了楼,桌子上已经摆好了一道道丰盛的法式大餐。
烛光中,两个人的眉眼都多情起来。
因为刚睡醒的原因,今晚的容胭格外的动人,弯弯的眉毛,杏仁大眼,精巧的鼻梁,红扑扑的脸颊,红唇闪着诱人的光泽。
陆司南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隔着烛光赞美道:“喜欢吗?”
第一次被人如此用心的筹备一顿晚饭,容胭止不住的内心澎湃,羞涩的微微垂头
“喜欢,谢谢。”
不得不说,陆司南不仅人帅多金,而且还有一身的好厨艺,尽管容胭吃过的西餐不多,但是她的味蕾还是在告诉她,眼前的牛排一定是大厨级别的才能够做的出来。
看到她嘴角满意的弧度,陆司南心里一阵欣喜。
俗话都说要想拴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拴住一个男人的胃,其实反过来是一样的,对于女人同样适用。
烛光交错中,容胭的眼神都迷茫起来,看着他的眼神占满了女人看向自己意中男人的情爱。
红酒入肚,醉的何止是神智,身体所有的感官都被放大,陆司南体内抑制不住的想要将容胭拥进怀里,脑海里这么想着,身子很诚实的做出了反应。
容胭一惊,身体瑟缩了一下,身子被陆司南火热的身躯包裹着。
他的体温就像壁炉中的炉火,灼烧了她的皮肤。
电流的苏麻感顺着毛孔一点点的钻进了她的血脉之中,气息紊乱,容胭深吸一口气,控制不住的和气轻呼一声:“小南哥哥~”
原本就按捺不住的热情,被她轻柔的一嗓子立马勾了出来,仿佛要突破灵魂一般的在体内叫嚣着。
“我忍不了了。”他的呼吸那样炙热,尽数喷洒在她的耳后,像是一只只的蚂蚁一般,顺着她的脖颈,一寸寸的透进皮肤里。
此刻的容胭仿佛一汪清水,整个人不由自己的控制,靠在他身上,意志溃散的只剩下他难耐的低喘声。
看着她的眼睛,陆司南头微微点了点头。
收到她的同意,陆司南像是收到了极大的鼓励一般,一把将她的身子翻过来,薄唇带着灼人的温度覆了上去,一寸寸的摩挲着她的娇唇,像是干枯已久的人一般,一丝丝的将她唇齿间的呼吸尽数吞咽下去。
他们不是第一次这样的亲密接触,对彼此的身体都了如指掌。
仅仅十几秒,容胭便缴械投降,身子柔的攀附在他身上,双手紧紧的环着陆他的脖子,才防止自己与地面的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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