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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昨天傍晚开始空中一直飘着零星细雨,就这几日的光景,温度已经从盛夏转入了初秋的微凉。

    我下午出门的时候适时的给自己换上一件长袖卫衣,我虽然经过不惧寒暑的训练,但我始终觉得以自己最舒服的方式生活,是现在唯一能由自己控制的事情。我甚至知道这微薄的确定性带来的安全感,可能会同时给我带来致命一击。在舒适的情境下感知力会下降,当危险降临的时候我可能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会丧命。有什么关系呢,我觉得现在存活于世上的每一刻都带有偷生的喜悦。

    下了出租车,我撑开伞还是能感受到随风而来的凉意,这使我的精神为之一震。再一抬眼透过咖啡厅的落地玻璃窗看看我眼前这位,她依旧固执的穿一件粉红色薄纱裙子。本来只是细雨和风,可再加上这件短袖的薄纱裙子,这可害苦了我们这位周梦蝶大小姐。她瑟缩的坐在奶茶店的单人沙发上,粉色的珍珠耳坠因为她时不时的抖动也跟着摇晃。她一直抬眼看着窗外,当我出现的时候第一时间发现了我。于此同时也发现我不是她真正想等的人,略微显得有点丧气。不过因为正是她约我来陪她的,所以她当然也不会做出什么太过失礼的举动,她一只还是手紧紧的抓着装奶茶的玻璃杯,一只手则用力的挥动着向我昭示着她的存在。我收了伞放在门边的篮子里,也只得向他挥了一下手示意我知道她的存在,才缓缓的向她所在的位置走去,同时向吧台要了一杯柠檬水。挥手明明只是多余的举动,因为这家店只有我们两个客人。不过这是梦蝶的喜好,做任何事都显得浮夸做作。不过我也不怪她,因为我也一样,做任何事都需要力求显示自己的优雅从容。

    也许是因为天气原因,今天这家位于中学旁边的咖啡店生意异常的冷淡。本来不大的店面里只闲闲的坐了我和梦蝶两个人,反而使这原本不大的空间显出几分空旷来。我尽量的保持优雅的坐姿,摆出一副用力倾听的模样。而我要倾听的类容,是眼前这个一眼望去全身无处不粉红的少女的感情烦恼。虽然我对她所说少女的爱慕故事毫无兴趣,我觉得与其听讲述这些我早已烂熟于心事,还不如掏出手机来玩一局连连看。虽然我同时觉得玩手机游戏等于浪费生命。不幸的是我得在合适的时候回应她,因为这是我过去一年的工作类容,并将继续一段时间。

    她用她那特有的娇滴滴的声音对我说,“小蛮,你说徐平安今天会来吗。”然后把抓在手中的玻璃杯放在桌子上,做出一副双手托腮的姿势。

    她把玻璃杯放在桌子上由于力度太大,玻璃和玻璃相撞发出一声短促而尖锐的声响。虽然她这个人浑身上下都在诠释何为娇气,但她做一些简单的动作的时候常常力度过大,害我要常常担心她身边的物品会随时毁坏。而她的确不负我望,常常破坏身边的小物件儿,幸得她老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土豪,她并不把那些小玩意儿放在眼里。例如,杯子,碗,手机,诸如此类。

    我用吸管搅动杯子里的柠檬,用略微冷酷的声音回应她到,“他怎么可能不来,这是他的工作。”这是我所扮演的角色所表现出来的性格应该说的话,一个表情冷酷但其实心软的无法拒绝别人的女同桌。但实际我觉得我既不冷酷也不心软,我只是世俗的逐利和贪婪。她没有察觉出我对她说这句话其实另有深意,因为那个自称叫徐平安家伙接近周梦蝶跟我抱有相同的目的,《秋生晚歌》。

    《秋生晚歌》这幅传说中的名画近日又在一定的圈子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一位美国的金融大亨在佣兵工会花重金悬赏希望能得到它。关于这幅画的传言比比皆是,但最普遍的说法是得到它的人能获得无尽的财运。相传在中世纪的时候它一直被挂在历任教皇的卧室里,直至文艺复兴后时期它才在一次意外中遗失,据说最初得到它的犹太人因此发了大财。之后它几经易手,最后在二战时也是被一个犹太人带到中国上海,从此这幅画销声匿迹再没有重新登上过历史舞台。《秋生晚歌》是中国人根据它所绘类容体现出的意境而取的名字,西方人叫它《Gold Wealth》,而它原本的名字以不可考了。

    我的养母是个白俄□□和当时上海的黑帮小头目逃到香港之后生的,我与她有着几乎近似的身世,关于她做雇佣兵的原因她没有告诉我。我只知道她是在一次任务发生爆炸事故后退役,她应此右臂截肢右脸毁容。她在八年前收养了我,希望把我培养成世界顶级的雇佣兵。那时我是个孤儿,而我成为孤儿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两个月。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选中我,也许是相近的身世也许其它,我也并不十分想知道答案。因为我从小的生存经验告述我,把饭吃饱,别管闲事。

    我生来父不详,而我妈在我九岁的时候死了。她是最底层的□□,流莺暗娼。我从小生活在上海,而我对她的全部了解只有,她是个说话有严重的东北口音,皮肤很白的高个女人。因为她时常更换住所,甚至姓名。在我的记忆里她一直是个年轻的女人,但那张总是被浓妆覆盖的脸上却有一双过分苍老的眼睛。她死的那个夜晚我就在她身边,我看着她的脸被厚厚的粉底覆盖,嘴唇上涂着鲜艳似血的口红,这犹如面具似的浓妆遮盖了她当时所有的狰狞表情。而当时和她在一起的两男一女惊慌失措的四散逃走,我和以往的时候一样躲在房间的角落里,尽力减低自己的存在感,我那时一定比她更像一个幽灵。我只是感到一种不由自主的悲伤,但并不觉得害怕。她本来收入就相当微博,再加上吸毒,我从小就生活在饥一顿饱一顿的煎熬中,甚至从没有上过学,还要承受她随时可能爆发的怪异脾气。所以当我的养母看到我的时候,我是个面黄肌瘦眼球突出,身上有很多伤痕的小姑娘。她在第二天把我偷出了孤儿院,一个孤儿的失踪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关注。在相关责任人的掩盖下,这件事很快就被人遗忘了。而我的养母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看起来都是一个有修养的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其实过去的一切在我的记忆中已经逐渐淡忘,变得虚幻的犹如毫无逻辑的混乱梦境,唯有一点令我记忆深刻至今难忘。我记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有很多只满怀恶意的手,肆无忌惮的来捏我的脸,它们有的肥腻的犹如泛着油光,有的枯瘦的犹如干尸。

    我在一年前成为梦蝶的同桌,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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