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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废物顾径,他的学识与气质完全不符合废物的定义,甚至在某些方面跟班长有些像,都是那种看上去就很从容,对自己有着极大的自信,并非是胸无点墨的逞能,而是因为自身够强大,足够应付所有事情的那种胸有成竹。

    班上大半的同学也都愣住了,他们从来不知道,顾径竟然对华夏历史这么有研究,就如同他们从也不知道废物顾径竟然这样漂亮一样,这样侃侃而谈的顾径,让他们打心底里有一种仰望的冲动,那是一种对强者的仰慕。

    莱蒙教授一直等到顾径说完才让他坐下,只说了一句顾径确实有认真看过华夏历史便没有再提,但是一整节课下来,莱蒙教授不断点顾径起来回答问题,顾径也一一答复。

    莱蒙教授脸上并没有太大变化,但连同学们都知道,莱蒙教授心情特别好,因为他最后甚至忘记了这堂课的点名,而且指明让顾径下课去办公室找他,看样子是要长谈。

    不过众人可不羡慕这待遇。

    如果被莱蒙教授喜欢就是课上被不断提问,课下还要对着莱恩教授刻板的面孔促膝长谈,他们宁愿当生物链上的小虾米,缩在角落瑟瑟发抖就很好。

    顾径倒是不在意,他毕竟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虽然没有可以研究过历史,但是很多事情在莱蒙教授看来是很难找到的历史资料,在顾径眼里不过是常识。

    比如在华夏,真的不是人人写得一手好字,古服甚至没有女娲星系那么普及。

    “真的吗?历史上华夏的书法很出名,人人都会毛笔字。”莱蒙教授很怀疑。

    “电子书写自由选择字体都有人选看不懂的鬼画符,华夏人自然也不可能人人写得一手好字。何况那时候已经不太用毛笔了,都是水笔。”

    莱蒙教授还是很怀疑,在他看来,惯用手写=有一手好字。

    这个结论的得出顾径并不奇怪,就像现代人经常怀疑古代人,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书法家还是普通人,会写毛笔字的都能写得很好看,至少在外行看来很好看,比较人家生在古代嘛。

    “华夏不是古服盛行吗?怎么可能还没有女娲星系普及?”

    “那是因为那个时候人们对于节日已经不太热衷,更何况西方文化大行其道,过节其实也不算是特别重要的日子,相比起来,还是放假更吸引人,所以人们大多数时候还是日常装束,古服繁琐,一般不喜欢穿。”

    不过现代汉服复兴者倒是不少,但顾径并没有提到,因为与女娲星系重大节日基本算是全民古服相比,那时候的汉服确实是小圈子,而且由于某些原因,汉服圈与常人的圈子拉开了很大距离,两边还爆发了不小的矛盾,解释起来也挺麻烦,而且基本没有史料佐证。

    有史记载的汉服复兴来自于莫女皇的大力推行古文化,而且复兴的也不算是汉服,而是一整个古服,不再拘泥于形制与朝代,集众家之长又保留了各自的风格,只能说是看上去像汉服而实际上是混搭的新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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