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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有人物,有男女主人公,男女配角,有核心的内容。楞编的能力,其实我还是基本没有的。最后选来选去,只能选择我自己那段未完成的故事。
如果那算得上是一场恋爱的话,就算是我的初恋吧。男主人公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闫旭。对,闫旭,延续,仿佛有着许多的可能,延续着我青春懵懂的一切可能,然而这一切也应该怪我,最终却延续成了无限悲伤。
白天的时候我在大家眼里是个乐天派,做事大大咧咧的。可到了晚上,当我面对自己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是变了一个人。在自己的那盏小灯温柔的光里,会想起好多往事,而那些回忆让我无法快乐起来。
本来我是想让自己忘掉过去的事情的,可在大学的日子里,在没有闫旭的日子里,我依然可以记忆起曾经的点点滴滴,才知道想念他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摆脱不去。
而当我着手开始写这个故事,也便再次让我有了回忆的理由。
是谁说过往事不要再提?如果没有患上失忆症,谁又能真的能把往事忘得一干二净,更何况,那曾经是生命里第一个喜欢的人。如果是你,你会选择遗忘还是记忆?
那记忆虽然带着生命初体验那般的疼痛,却也像沉溺某种依赖和刺激的快感一般,戒不掉,忘不了,渐渐地变成习惯。就比如,这一刻的我。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纵然虐心千百遍,我却待你如初恋。没错,这就是初恋。
晚上对着电脑敲字的时候,眼前就总是会浮现他的微笑,是那种安静的没有一点儿声音的微笑。就是因为想给你笑容才会露出的那种微笑。纯粹的微笑。
我曾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这个人已经和你没有一点关系了,你甚至不知道他现在在哪,想念除了折磨自己,早就没有意义,要开始新的生活。可一切都没有用。我知道在曾经的那段日子里我已经习惯了不和他见面,不和他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想他,哪怕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曾这样地想念他。这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暗恋故事。
话说,微微帮我报了名,她也就得从头到尾负责到底。于是,她也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我这个新版小说的vip读者,我写一章,她就读一章,写一段,她就读一段。
微微看了故事的开头,就很伤感,“这个女主好自虐啊,爱一个人,还不让他知道,他想靠近,她又亲手把他推远,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啊?我看她只是在爱她自己的爱情,就是那什么,我爱你,可是与你无关。梅可,你写这故事可真够变态的。我想知道,他们俩最后能不能在一起呢?”
“想知道吗?”
“想知道啊,快点剧透剧透……”
“剧透吗?我自己都还不知道后面要怎么写呢。。哈哈。。想知道结局,就好好地每天当本小主的忠心读者吧。”
虽然,和微微讨论剧情的时候,我总是笑着的,可是在写故事的时候,我却并没有那么开心。因为,我真的会很想念很想念,会经常想起我们曾经的日子,可我真的不太清楚我们到底是怎么结束的,又或者我们是不是从来就没有开始过。
闫旭,他的名字只要一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就是蝴蝶效应,排山倒海。可最终,我却任由他凭空在我的生命中消失了,而我除了想念,却什么也做不了。也许,就像微微说过的,在这段感情中真的只有我一个人,包括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我都忘了把他放进来。也许是真的,真的,我们太年轻,我们不懂爱情。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播音间,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午间校园广播。但是我们的学校,就在我高一的那一年刚刚好打造了这么一个校园电台,还和当地的电台合作,主打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让学生自己做小小主持人,并且定期会有电台的主持人来学校做培训,指导校园电台的工作,参与校园电台内容的设计。
而我和闫旭特别恰巧的通过了朗诵比赛的层层选拔,最终被收编到小小电台主持人的队伍,还被编成一组,成了每天中午主持校园广播点歌节目的主持人。我还记得,我们把当时的那个时段,起名叫做“幸运时光”。
因为那个时候,对于我们来说,能被选中接触电台主持,走进那间小小的播音间,轻轻推动一个个调音按钮,让音乐和歌声经我们的掌控传递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那简直比中了彩票还要幸运。
“大家好,欢迎来到幸运时光。送出美好祝福,送你更多幸运。我是梅可,我是闫旭。我们又在这里不见不散。”每个星期的三天,午间12点30分,我们都准时和校园里每个听歌的学生相约,而我们就是在这样的小房间里,头戴耳机,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听歌的午后。
慢慢的,不知不觉,在我的心里,这也变成了我们两个人的相约,不见不散。风雨无阻的两年。这应该算是校园里最浪漫的邂逅了吧。然而,除了邂逅,陪伴我们的,还有越来越多的惊喜。
比如,我们竟然慢慢发现我们的爱好是那么相似,几乎相似到我们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地步。从开始知道我们喜欢同样的歌手,同样的曲风,到发现喜欢同样的饭菜,因为我们每次做节目之前都是一起在播音室里解决午饭,顺便对词儿,选歌,再到最后,还发现我们竟然喜欢同样一只球队,同样喜欢在周六的晚上偷偷起床看英超的比赛。
那个年龄是相信浪漫相信缘分的。
一切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也许就是因为一首歌,一顿饭,一个相同的手势,一个相似的表情。
每次录节目到最后,他都会突然变出来巧克力或是可乐、话梅、爆米花,而我会在考试前把重点笔记毫无保留的借给他看。
我会在他生日的那一天,偷偷准备一首他最喜欢的歌,突然地在节目里放出来,然后偷偷地看他嘴角微微上扬,转过头来,宠溺地瞪上我一眼。
而他会在圣诞节的节目结束后,突然变出圣诞老人的帽子和小小的奶油蛋糕,然后趁我贪吃的时候,把奶油抹我一脸。
我们也会在每个周六看英超比赛的后半夜发短信,巴拉巴拉讨论着那一场远在大洋彼岸其实 -->>
情节,有人物,有男女主人公,男女配角,有核心的内容。楞编的能力,其实我还是基本没有的。最后选来选去,只能选择我自己那段未完成的故事。
如果那算得上是一场恋爱的话,就算是我的初恋吧。男主人公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闫旭。对,闫旭,延续,仿佛有着许多的可能,延续着我青春懵懂的一切可能,然而这一切也应该怪我,最终却延续成了无限悲伤。
白天的时候我在大家眼里是个乐天派,做事大大咧咧的。可到了晚上,当我面对自己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是变了一个人。在自己的那盏小灯温柔的光里,会想起好多往事,而那些回忆让我无法快乐起来。
本来我是想让自己忘掉过去的事情的,可在大学的日子里,在没有闫旭的日子里,我依然可以记忆起曾经的点点滴滴,才知道想念他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摆脱不去。
而当我着手开始写这个故事,也便再次让我有了回忆的理由。
是谁说过往事不要再提?如果没有患上失忆症,谁又能真的能把往事忘得一干二净,更何况,那曾经是生命里第一个喜欢的人。如果是你,你会选择遗忘还是记忆?
那记忆虽然带着生命初体验那般的疼痛,却也像沉溺某种依赖和刺激的快感一般,戒不掉,忘不了,渐渐地变成习惯。就比如,这一刻的我。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纵然虐心千百遍,我却待你如初恋。没错,这就是初恋。
晚上对着电脑敲字的时候,眼前就总是会浮现他的微笑,是那种安静的没有一点儿声音的微笑。就是因为想给你笑容才会露出的那种微笑。纯粹的微笑。
我曾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这个人已经和你没有一点关系了,你甚至不知道他现在在哪,想念除了折磨自己,早就没有意义,要开始新的生活。可一切都没有用。我知道在曾经的那段日子里我已经习惯了不和他见面,不和他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想他,哪怕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曾这样地想念他。这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暗恋故事。
话说,微微帮我报了名,她也就得从头到尾负责到底。于是,她也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我这个新版小说的vip读者,我写一章,她就读一章,写一段,她就读一段。
微微看了故事的开头,就很伤感,“这个女主好自虐啊,爱一个人,还不让他知道,他想靠近,她又亲手把他推远,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啊?我看她只是在爱她自己的爱情,就是那什么,我爱你,可是与你无关。梅可,你写这故事可真够变态的。我想知道,他们俩最后能不能在一起呢?”
“想知道吗?”
“想知道啊,快点剧透剧透……”
“剧透吗?我自己都还不知道后面要怎么写呢。。哈哈。。想知道结局,就好好地每天当本小主的忠心读者吧。”
虽然,和微微讨论剧情的时候,我总是笑着的,可是在写故事的时候,我却并没有那么开心。因为,我真的会很想念很想念,会经常想起我们曾经的日子,可我真的不太清楚我们到底是怎么结束的,又或者我们是不是从来就没有开始过。
闫旭,他的名字只要一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就是蝴蝶效应,排山倒海。可最终,我却任由他凭空在我的生命中消失了,而我除了想念,却什么也做不了。也许,就像微微说过的,在这段感情中真的只有我一个人,包括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我都忘了把他放进来。也许是真的,真的,我们太年轻,我们不懂爱情。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播音间,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午间校园广播。但是我们的学校,就在我高一的那一年刚刚好打造了这么一个校园电台,还和当地的电台合作,主打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让学生自己做小小主持人,并且定期会有电台的主持人来学校做培训,指导校园电台的工作,参与校园电台内容的设计。
而我和闫旭特别恰巧的通过了朗诵比赛的层层选拔,最终被收编到小小电台主持人的队伍,还被编成一组,成了每天中午主持校园广播点歌节目的主持人。我还记得,我们把当时的那个时段,起名叫做“幸运时光”。
因为那个时候,对于我们来说,能被选中接触电台主持,走进那间小小的播音间,轻轻推动一个个调音按钮,让音乐和歌声经我们的掌控传递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那简直比中了彩票还要幸运。
“大家好,欢迎来到幸运时光。送出美好祝福,送你更多幸运。我是梅可,我是闫旭。我们又在这里不见不散。”每个星期的三天,午间12点30分,我们都准时和校园里每个听歌的学生相约,而我们就是在这样的小房间里,头戴耳机,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听歌的午后。
慢慢的,不知不觉,在我的心里,这也变成了我们两个人的相约,不见不散。风雨无阻的两年。这应该算是校园里最浪漫的邂逅了吧。然而,除了邂逅,陪伴我们的,还有越来越多的惊喜。
比如,我们竟然慢慢发现我们的爱好是那么相似,几乎相似到我们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地步。从开始知道我们喜欢同样的歌手,同样的曲风,到发现喜欢同样的饭菜,因为我们每次做节目之前都是一起在播音室里解决午饭,顺便对词儿,选歌,再到最后,还发现我们竟然喜欢同样一只球队,同样喜欢在周六的晚上偷偷起床看英超的比赛。
那个年龄是相信浪漫相信缘分的。
一切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也许就是因为一首歌,一顿饭,一个相同的手势,一个相似的表情。
每次录节目到最后,他都会突然变出来巧克力或是可乐、话梅、爆米花,而我会在考试前把重点笔记毫无保留的借给他看。
我会在他生日的那一天,偷偷准备一首他最喜欢的歌,突然地在节目里放出来,然后偷偷地看他嘴角微微上扬,转过头来,宠溺地瞪上我一眼。
而他会在圣诞节的节目结束后,突然变出圣诞老人的帽子和小小的奶油蛋糕,然后趁我贪吃的时候,把奶油抹我一脸。
我们也会在每个周六看英超比赛的后半夜发短信,巴拉巴拉讨论着那一场远在大洋彼岸其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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